本文转自:人民公安报
■典型案例二
男子因发泄情绪高空抛物被拘留
5月11日晚,家住深圳市福田区的市民李先生在路过某小区楼下时,听到身后“砰”的一声闷响,转身发现从楼上掉下的一袋水果散落一地,所幸其并未被砸到受伤,李先生随后报警。
通过对小区附近的公共视频进行排查和走访目击群众,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南园派出所民警迅速锁定并成功找到了高空抛物违法人员陈某某。经了解,事发当晚,陈某某因生活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情绪激动之下,拿起放在客厅茶几上的一袋水果从阳台上扔下,没想到险些砸伤路人。
“当时在气头上,才做出这么冲动的行为,险些酿成大祸,真的是后怕,再也不会做这种损人害己的事情了。”事后,陈某某感到十分懊悔。
目前,福田警方已依法对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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